根据《湖北农发集团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精神,为有序做好2023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缓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
二、实施对象
2023年承租了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且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
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各单位应当指导督促转租方将租金减免和缓缴政策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确保减租、缓缴政策有效传导至最终承租经营的承租方。
三、资格确认
本实施方案所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个体工商户条例》予以确定。
四、实施政策
2023年全年对承租方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计租期不满1年,按相应计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政策(按照合同约定的交租期限延至3个月后缴纳租金)。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
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
五、实施方式
对湖北盐业集团下达批复的减免房租事项,各单位根据房租实际缴纳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不得延续要下一年度实施。承租户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可缓缴2-4月份租金,但本年度租金年底前要做到应收尽收。
六、实施流程
(一)梳理核实。各单位要梳理核实承租方名称、实际经营承租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重点要确定承租方及实际经营承租方是否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摸清承租方和实际经营承租方具体情况后,填报《2023年度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
(二)告知。各单位根据梳理核实的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房租减免、缓缴政策,公布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受政策咨询、积极回应诉求。各单位要在房屋出租场所公开张贴减租公告,公布减租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人员等信息。对不符合房租减免、缓缴政策条件的承租方,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申报受理。各单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设立申报受理通道,采用“一对一”上门或分批召集等方式主动对接承租方,通知承租方于2023年4月底前申报。承租方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或签名的租金减免申请书。
2.2023年度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承租方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小微企业名录,或小微企业佐证资料: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社保缴纳凭证(社保局登记在册人数信息)。承租方提供的任一资料能证明其为小微企业即可。
4.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如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承租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转租合同以及实际经营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证明资料,同时须实际经营承租方在租金减免申请书上盖章或签名,以确保能将减免的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6.承租方如无法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他必要的可以证明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材料。
7.承租人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承租人如申请租金缓缴,须提供缓缴申请,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
(四)审核。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对承租方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负责,并填写《2023年度租金减免审批表》。各单位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后,向湖北盐业集团报送减免房租申请文件及《2023年度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2023年度租金减免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湖北盐业集团审批。
(五)审批和实施。湖北盐业集团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核通过并下达批复后,由申请单位组织实施。申请单位需与承租方办理减免房租手续,签订房租减免补充协议。对各单位落实本方案减免的租金,湖北盐业集团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处理。
(六)统计和备案。各单位需对房租减免情况逐笔记录,统一汇总,做好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建立2023年度房租减免台账和档案,并在签订完所有房租减免补充协议15个工作日内,将减免租金补充协议和执行情况报湖北盐业集团投资发展部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缓缴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内部管控,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依法依规依章办理,确保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到实处,跨年度减免的,湖北盐业集团原则上不予视同。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缓缴工作,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缓缴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具体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
3.2023年度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房租情况
统计表
4.租金减免申请书(模板)
5.2023年度租金减免审批表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咨询电话:027-85826358
联系人:周三军
投诉电话:027-82835986
联系人:肖鑫
附件2.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1)(1)(3).pdf
附件3.2023年度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