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廉洁提醒 ——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慎微“廉”
日期:2024-09-11 作者: 纪检工作部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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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湖北盐业集团纪委提醒您:

1.紧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严禁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值班期间饮酒等违规违纪行为。

  3.严禁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行为。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5.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接受单位食堂、住宅小区、“农家乐”等场所的“一桌餐”宴请。

7.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8.严禁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9.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1.紧盯“八小时外”自律不严问题,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12.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节日期间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及时安排部署,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紧盯节日期间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主动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警醒制止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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